6.1.1对教师、学生作出重大处理、处分前,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发布者:依法治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09浏览次数:10

 为健全教师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学校建立了教职工校内申诉制度,完善教师申诉的规则与程序。涉及对教师重大处理前,由工会和教代会成员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实施。

 对学生作出重大处理、处分前,均完成情况调查和情况说明,并向学生告知、与学生沟通,询问学生对描述事件有无异议等,经过学院和学校领导慎重考虑后才给予正式的学校处理处分决定。


1.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内申诉实施办法.pdf

2.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规定.pdf

3.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王东林等五名学生留级处理的决定.pdf

4.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超过规定学习年限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pdf

5.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超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请示回复.pdf

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王东林等5名学生留级处理的请示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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