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学校设有总法律顾问

发布者:依法治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09浏览次数:10

 学校设有法务部,法务部负责人担当总法律顾问角色,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参与起草合作办学和其他经营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法律意见书等,代表学校与校内外法治专家、外聘律师处理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参与有关诉讼、仲裁活动等。防范学校法律风险,为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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