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学校制度建设成果或者创设的符合自身实际并带有创新性的规范性文件,具有示范意义,被上级机关通报,学校法治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推广或者中央媒体上报道

发布者:依法治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10

 一、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具有一定示范意义。2021年3月,学校荣获第三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6—2020 年)

 二、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过程中,学校构建起了“全员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在提升全校师生法治素养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意义。2021年12月,我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案例《构建全员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获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二等奖,并在上海教委网站发布。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6-2020)和依法治校标准校(2016-2020)名单的通知(沪教委法[2021]8号).pdf

2. 依法治校创建成果获奖批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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